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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来源: 服装学院 添加时间: 2025-06-1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国两会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启动,并将于7月底前基本结束。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服装学院于5月29日在服装楼320召开(专题学习讲座),特别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刘国辉教授为主讲人,学院教师以及党员(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共同参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局部截取_20250610_151314.png局部截取_20250610_151324.png  会议伊始,刘国辉教授详细解读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内容涵盖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出访警卫等八个关键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深圳时,车队不封路、不扰民,以实际行动为全党树立了践行八项规定的榜样,彰显了党中央改进作风的坚定决心。局部截取_20250610_151340.png局部截取_20250610_151350.png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在于“厉行节约、反对“四风”、廉洁务实”。从201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全国查处相关问题超107万起,处分近百万人,曾经屡禁不止的“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党内法规体系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完善,作风建设成效显著,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局部截取_20250610_151408.png局部截取_20250610_151422.png  随后,刘国辉教授介绍了基层党组织的五大核心功能,包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引领功能;注重党员教育与群众动员的组织凝聚功能;以回应群众诉求、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的服务为民功能;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治理引领功能;以及筑牢执政根基的战斗堡垒功能。基层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局部截取_20250610_151441.png  在如何以八项规定精神促进基层党组织功能提升方面,刘国辉教授指出,要从思想引领、作风整治、制度保障和实践创新四个维度发力。思想上,结合《廉洁自律准则》等法规,深刻认识学习意义;作风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控“三公”经费;制度上,设立作风监督员、纳入考核问责;实践中,创新“微党课”“流动讲堂”等学习形式,利用智慧党建平台赋能作风建设。局部截取_20250610_151511.png  会议最后,大家一同了解了典型案例与行动倡议。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庆“院坝会”制度等成功实践表明,务实作风与群众路线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服装学院将借鉴这些先进经验,鼓励党员在校园治理、专业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服装学院全体党员深刻领会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与要求。学院师生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党员干部带头严守纪律、服务师生,广大学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为学院高质量发展与学生成长成才筑牢坚实基础,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校园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编辑/张天宁
审核/张天宁、王慧媛、李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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