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能在服装与服饰艺术设计领域与应用研究型领域及艺术设计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专业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得到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基础、专业技能等多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理解服装与服饰设计的概念和设计方法,通晓从灵感到表现、从绘画到造型的全过程,具有独立进行艺术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了解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熟悉经济、文化、艺术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了解国防基本知识和心理、卫生健康知识,掌握体育锻炼的基本方法,增强国防观念,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与知识,包括女装设计、女装结构、女装工艺、女装陈列;男装设计、男装结构、男装工艺、男装陈列、箱包设计与制作、鞋品设计与制作、首饰铸造工艺等。
5.掌握服装设计、服装结构、服装工艺、服饰品工艺等多方面的知识的分析方法、设计方法和综合实践技能。
6.具有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工艺、服装立体裁剪、服饰品设计与制作的认知能力、拓展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
7.了解服装与服饰专业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
8.具有一定的服装与服饰设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三、主干学科
设计学、纺织学
四、核心课程、特色课程
1.核心课程: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工艺学、服饰设计与制作、服装陈列设计、服装立裁造型设计、泳装内衣结构与工艺、服装生产技术管理、首饰铸造工艺、鞋品设计与制作。
2.特色课程:泳装内衣结构与工艺、人物整体形象设计、针织服装工艺与设计、创新创业综合实践训练、首饰锻造工艺。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服装设计实训、基础绘图软件、服装CAD(设计/制板)上机、女装、男装打板实训、女装、男装成衣工艺实训、立体裁剪实训、首饰制作实训、鞋品实训、帽饰实训、项目课题设计实训、自创品牌服装实训、专业综合实践训练、学年小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六、修业年限、毕业合格标准
1.修业年限:4-6年。
2.毕业合格标准:本专业学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时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时,总学分达到226学分(课堂教学178学分,实践教学48学分)。各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获得通过,同时达到教育部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的要求后方可毕业。(理论教学1学分/16学时;实践教学1学分/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1学分/周)。
七、授予学位
取得毕业资格,符合大连艺术学院关于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条件,经本人申请、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要求
提倡和鼓励学生在学习期间考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纺织品设计(中级)、皮革服装手套定制工(中级)、服装设计定制工(中级)、服装裁剪工(中级)、服装缝纫工(中级)、化妆师(中级)、陈列设计师(中级)等职业资格证书。
九、专业特色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建设与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紧紧抓住地域品牌发展优势,积极与政府、相关行业企业进行交流与合作,形成了一套以就业为导向的“产学研用”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等,进而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